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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洋新聞 時間: 2014-06-27來源: 信息時報 作者: 衛靜雯
崔太太:我是隨軍家屬,現在想要將寶寶的戶口遷入廣州。但由於寶寶出生證上的名字為戶口簿上的曾用名,在辦理戶口遷移時,還需要原住地派出所開具寶寶兩個名字為同一人的證明嗎?
天河區公安分局:如果你寶寶在戶口簿上登記的曾用名與出生證的名字一致,且出生日期等信息與戶口簿登記的一致,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時,無需另出具證明為同一人。
信息時報記者 衛靜雯
(原標題:出生證的名字為戶口簿的曾用名,辦理戶口遷移需開證明麽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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