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方日報訊 (記者/陳捷生 通訊員/範貞 鄧洪政 劉盛雄)認為父母鬧離婚丟了自己的面子,清遠市清城區43歲男子劉某興遷怒法官。他先是掄起鋤頭將上門送達法律文書的法官趕出家門,而後又駕車衝撞並強搶訴訟檔案和公務車鑰匙。近日,清遠市清新區法院依法對該起案件進行宣判,以妨害公務罪判處該名男子有期徒刑9個月。
  2013年11月15日15時許,清遠市清城區法院工作人員馮兵(化名)、李強(化名)因劉某興父母離婚糾紛案,前往劉家送達法律文書。被告人劉某興因對父母離婚鬧上法院的事不滿,便將氣撒在法官身上。劉某興不斷指責法官,又阻撓其母親簽收法律文書。當馮兵、李強警告他不要妨礙執行公務時,劉某興突然情緒失控,轉身沖入屋內掄起一把鋤頭,將兩名法官趕出家門。隨後,劉某興又駕駛麵包車沖向法官,強行搶走訴訟檔案及公務車鑰匙,導致李強在躲避車輛衝撞時扭傷腳部。
  法院審理後認為,被告人劉某興以暴力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,其行為已構成了妨害公務罪,鑒於其事後及時歸還了訴訟檔案及公務車鑰匙,歸案後有悔罪表現,遂依法作出前述判決。  (原標題:父母鬧離婚遷怒法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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