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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□記者耿彩霞
  通訊員張建忠張軍磊
  東方今報焦作訊為追要欠款,兩名債主住進欠債人家中20餘天,而且還用其家中的炊具和調料做飯吃。4月3日,沁陽市人民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處被告人馬某有期徒刑1年,判處被告人楊某有期徒刑7個月,緩刑1年。
  去年10月,沁陽市的馬某做生意時,通過朋友認識了沁陽市某村的蘇某。蘇某自稱手裡有一批鋁料,正急於出手,為購買這批鋁料,馬某先後支付給蘇某現金35萬元。然而,蘇某收過錢後,卻沒有給馬某送去鋁料。馬某給蘇某打電話要錢時,蘇某的電話竟然關機。情急之下,馬某領著哥們兒楊某到蘇某家中要錢,未經主人同意,就住進了蘇某的家,並使用蘇某家的油鹽醬醋、鍋碗瓢盆等做飯,在蘇某家中住了20多天。
  沁陽市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,被告人馬某、楊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,滯留20餘天拒不退出,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,故作出以上判決。一鍵分享到【網絡編輯:李鵬勛】【打印】【頂部】【關閉】
     (原標題:強行入住欠債人家20天 兩討債者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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