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都訊 記者陽廣霞 通訊員林蔭 日前,省森林防火指揮部下發了《關於切實做好當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緊急通知》(以下簡稱“通知”),要求春節期間原則上不得煉山。當持續出現五級高火險天氣時,當地政府要及時發佈禁火令。
  《通知》指出,近期廣東省持續乾旱無雨,風高物燥,森林火險等級居高不下。據統計,1月1日到22日,全省共發生山火43宗。《通知》要求,春節、元宵節、清明節期間和高火險時段,各地要組織足夠力量,對森林火災多發地段、易發區域,加大巡查力度,實行重點防範。四級高火險和三級風以上天氣,嚴禁一切煉山作業,對違規批准煉山的,誰批准、誰負責。
  春節期間(1月30日至2月6日),原則上不得煉山。當持續出現五級高火險天氣時,當地政府要及時發佈禁火令。且各級政府要牽頭協調工商、公安、林業、旅游、城管、安監等部門,成立聯合執法組,開展禁止出售和燃放“孔明燈”的整治行動。  (原標題:持續高火險天要發禁火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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